

49009 後備動員部隊何處去?


4月下旬,台中市議員李中質疑,國防部近期發文給宮廟要求徵調空間存放軍火,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回應,目前有6間宮廟收到公文。國防部回應為要再查證與釐清。
首先要說明的是,城鎮與家屋對陸軍步兵來說都是良好的混凝土掩體,據險以抗敵軍是部隊的常態,因此每逢漢光演習期間大眾都會看到被教召的後備部隊進駐大型宮廟、學校(尤其寒暑假比較方便借)或是社區活動中心,主要目的是讓官士兵有野外實習的機會。
地方人士憂慮的是,宮廟囤放彈藥後會成為敵軍攻擊的目標因此不歡迎彈藥囤放;但非常弔詭的是各宮廟都已經答應讓部隊與武器進駐,結果隨身要用的步機槍彈或是反甲武器不讓囤放,這要讓部隊如何隨時接戰?又,不要彈藥庫前屯的思考我們歸類為「去兵」,況且宗教聖地怎可囤放彈藥?但反駁的理由還是如同前述,都已經讓兵員與武器借住宮廟了,顯見這不是去兵思想使然。
地方縣市議員擔心的是彈藥庫爆炸造成居民死傷,但這些前屯士兵所用的為步機槍子彈,不是105或是155公厘砲彈,要是軍方讓這些後備兵員將155公厘砲彈搬上搬下,早就全連隊譁然。
宮廟變成彈藥庫的說法早在2024年大選時就已發酵。這種誤解其實要後備單位加強與地方溝通,在後備部隊需要上方有遮蔽物當作掩體(Shelter)的狀況下,宮廟、學校、公家機構建物是較好商借的場地(晚間民事活動還不計),後備文宣單位應當在某次演訓時邀請地方議員與會,實際讓地方民意代表參與,並訴求請各地機構與議員多幫忙。
軍隊備戰與野外訓練都是好事,但兵員召集與編成後當然要供應彈藥,況且155公厘榴彈砲也不歸後備部隊管轄,按照過往漢光演習的經驗,砲指部所屬彈藥前屯點會是民間倉儲倉庫,不會是宮廟與學校。